(一)贯彻执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》和《广东省公路条例》等法律、法规,参与制订全县国、省道干线公路发展规划、年度工作计划和安全质量等管理办法,并组织实施;
(二)负责和组织全县国、省道干线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的建设、维修、养护工作;
(三)负责全县国、省道干线公路路政管理工作,巡查、制止侵占或者损坏路产路权等违法行为,向县交通综合执法局移送违反路政法规案件;
(四)负责本辖区路桥通行费年票的征收工作;
(五)负责公路科学技术项目的管理及成果推广应用;负责本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和行风建设;组织实施创建文明样板路工作。
(六)负责全县国、省道干线公路交通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;协调全县国、省道干线公路交通战备、应急抢险工作。
(七)承办县委、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。